发布日期:2020-04-16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3831次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成本核算系统、绩效考核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Y-JX-2020-0401
项号 |
名 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名 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安庆市孝肃路42号 联系人:程艳 张倩 联系电话:0556-5860218 |
2 |
招标项目名称 |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成本核算系统、医院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招标内容的业务或项目;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内月份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项目服务概况 |
成本核算系统,生成各核算单元收入、成本、利润。 绩效考核系统,依据医院现状,制定符合医院需求的方案。 |
6 |
计划工期、质保期及付款方式 |
项目工期:2个月;该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款;质保期不少于叁年(自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免收维护费) |
7 |
费用承担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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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及地点 |
时间: 2020年 4月 21日下午2:30-5:00 地点: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七楼 绩效管理办公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9 |
系统总体要求及 建设方案要求 |
本次采购的医院成本核算及绩效管理软件,需适应医院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用户数量不受限制。主要包括基础管理、指标管理、分析报表、绩效管理。系统需允许用户利用工作量方法、KPI方法、成本核算法等多种绩效考核办法。系统应该具有自定义功能,允许用户自定义设置管理指标、自定义设置报表、自定义绩效管理方案。 (1)绩效考核系统需具备数据中心功能,所有数据指标化处理后,医院绩效核算员可直接处理指标、自定义生成新指标、自定义生成考核报表。 (2)绩效考核系统需具备统一的医院基础信息管理平台,规范职工、核算单元、各项财务及考核指标等基本信息的编码、名称、定义。 (3)应标单位需提供完整的医院一次绩效方案。方案需支持指标细化考核到人、医护分开考核。能同时支持建立适合医院应用的多套考核方案;形成以考核为数据处理中心的多种业务管理模式。 (4)通过参考RBRVS的设计理念,设定本医院的临床工作、医技工作、麻醉工作项目绩效点数,体现不同工作的价值差异。 (5)项目过程中,投标人需积极培养医院绩效核算执行人员,以便在项目结案后,医院的绩效核算人员能继续从事本院的绩效管理工作。 (6)投标人应提供软件及其使用环境的相关软件的互联互通、软件接口、适配衔接,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嫁给招标人。且在项目验收后叁年内,招标人更换信息系统、变更使用环境,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相关的互联互通、软件接口、适配衔接,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嫁给招标人。如招标人上线集成平台,投标人需具备数据对接的能力并免费提供相关的互联互通、软件接口、适配衔接。 (7)该项目所使用的软硬件,均应免费配置正版软件授权(如操作系统、办公软件、专业软件等),需在项目验收前出具针对本项目或使用主体的相关证明文件。 |
10 |
招标文件的澄清 (或质疑) |
1)招标文件领取后,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检查,发现缺页、不全,由投标人须将发现的问题在领取招标文件后 3 日内以书面(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投标人应签收确认该澄清,该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投标人收到本招标文件 3 天内,如果投标人不准备参加本次投标,请于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
11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12 |
合同方式 |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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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
14 |
投标保证金 (不计利息) |
缴纳的形式:采用现金(用信封密封,注明投标人名称) 现场提交 缴纳的金额: 伍仟元 人民币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
15 |
投标文件签署 和盖章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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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
17 |
投标文件提交 时间和地点 |
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地点:门诊六楼小会议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 3)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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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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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 5月 12日15时 0 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六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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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及方法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2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或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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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成交商) |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排序 |
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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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 |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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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26 |
保 密 |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