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08 来源:总务科 作者: 阅读次数:3457次
项目名称 |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和透析桶回收服务项目 |
招标人 |
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 王宜、潘忠全 0556-586619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 |
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医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和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废医用玻璃瓶回收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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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按要求回收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各院区(本部院区、龙山院区、东院区)产生的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玻璃(一次性塑料)瓶(袋)和透析桶回收处置工作。 |
包别划分 |
一个包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废医用未被污染的塑料一次性输液瓶(袋)、废医用未被污染的玻璃输液瓶等回收业务; 3、投标人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的批复;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投标人出具投标资格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报名 |
1、时间: 2020年 6月 11日08:00-11:30,14:30-17:30; 2、地点: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七楼总务科(安庆市孝肃路42号); 3、报名资料: 3.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地址、电话,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
招标文件获取 |
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可于2020年 6月11 日08:00-11:30,14:30-17:30至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缴纳工本费(200元)并领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
招标时间和地点 |
1、时间:待定 2、地点: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安庆市孝肃路42号) |
评标方法 |
采用综合评分法 |
备注 |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