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1-11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4474次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网站公开,同时在项目部公开,现将2016年第3季度至2021年第4季度《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龙山院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5日。详细内容见附件(监测季报)
附件下载:监测季报、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龙山院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公告
如对《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龙山院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有异议,请向相关单位反映。